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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0 浏览量: 编辑:喻洁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好不好,青年说了算”的评价机制。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将重点联系团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重庆市各级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统筹做好我校各团组织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体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6日

    二、参与对象

    合川校区、綦江校区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三、主要内容

    述职评议考核通过年度工作述职、上级团组织考核、平行团组织互评、团员青年评议的方式组织,并根据综合结果确定其工作评定等级。

    (一)述职

    1.听取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负责人)进行年度工作述职,主要针对本年度各学院各项共青团工作亮点及成效进行汇报总结。述职大会参与人员为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各基层团支部负责人以及团员代表。(由校团委统筹,时间暂定2023年2月5日线上进行)

    2.各基层团组织(团支部)需在2023年2月5日前面向支部成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围绕支部年度工作进行汇报和总结以及新年度工作目标规划,参与人员主要是支部成员。

    (二)评议

    1.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6日

    2.评议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对各级团组织工作提出评价和意见。

    3.团组织互评(学院-学院)。在组织架构上与被评议团组织隶属于同一上级团组织的平行团组织,且在工作上有一定了解的平行团组织进行互评。(即以学院为单位,各二级学院需要对其工作进行互评)

    4.团员评议(团员-学院;团员-团支书)。被评议团组织的团员或下属团组织的团员代表对其工作作出评议,具体人数综合考虑覆盖面、代表性确定,原则上要涵盖一定数量的下级团组织负责人。团支部工作评议原则上全体团员参加。(即各学院团员需对学院、团支书两个方面工作作出评议,具体评议内容以附件2:满意度测评表作为参考)

    5.鼓励学院团组织考核引入同级党组织评价。(即学院同级党组织也可根据学院团组织工作作出相应评价和意见)

    (三)考核

    校团委按照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对各二级学院团组织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其中在团组织互评、团员评议中占一定分值,具体由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注意事项

    1.开展学院述职评议考核前,校团委将统筹指导下属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宣传动员等前期工作,确保参与考评人员知晓考评工作要求及流程,保证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2.开展学院述职评议大会可按“奏唱团歌、述职、评议投票、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上级团组织(团委)或同级党组织人员点评”等步骤进行。述职结束后,参与评议人员可以现场发言对其工作进行评议。

    3.校团委按综合评定得分由高到低为序,按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在综合评定等次确定后,向被考评团组织及其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负责人要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五、填表说明(根据附件三:测评工作情况统计表作出解释)

    (一)团总支测评工作

    1.同级党组织人数根据各团总支具体人数填写并完成测评。

    2.上级团组织人数统一由团委组织部负责填写,各团总支可忽略本项。

    3.下级团组织测评以及团员测评都由各团总支统一安排。

    4.团总支测评:参与互评的团组织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与测评的下级团组织负责人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团员人数按团委、团总支团员总数的30%—50%确定,且不少于参与测评的下级团组织负责人人数。测评结果标准如下: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与参评人数相比,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90%,为“好”;80%<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90%,为“较好”;60%≤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80%,为“一般”;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60%,为“差”。

    (二)团支部书记“满意度”测评工作

    1.各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满意度测评表(附件二)并汇总至各团总支。

    2.对满意度<60%的团支部书记,应单独附页逐一说明团支部、团支部书记具体情况。

    六、提交时间

    1.各学院团总支统筹各基层团支部以及各团总支于2023年2月6日前通过线上测评的方式如实填写满意度测评表(附件二)并完成各项统计数据的填写。

    2.各学院团总支于2023年2月8日前汇总测评工作情况统计表电子档(附件三)交至团委组织部邮箱2303628133@qq.com。(双校区的学院汇总好数据统一提交一份)

    3.除新任职三个月以内的团委、团总支负责人和团支部书记外,原则上实现全覆盖。

    附件:  相关附件.zip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

    • 附件【相关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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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4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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