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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9 浏览量: 编辑:车丽芳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2022年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1〕79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根据《重庆普通本科高校参与主城都市区“五座城”建设实施方案》(渝教高发〔2021〕19 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师生积极参与主城都市区“五座城”建设,围绕我市主城都市区“五座城”建设需求,聚焦历史人文、智慧数字生活、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领域提前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立培育项目清单,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培育训练,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赋能助力重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二、项目报送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省(区、市)、校三级。

    三、组织实施

    (一)各学院应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的要求,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二)各学院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采取等额推荐方式申报,学校予以审核备案。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教委。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在校本专科学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各学院对申报项目预先进行学院内评审,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项目立项。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30日17:00将推荐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行政楼A栋106办公室(备注: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414837679@qq.com。


    联系人及电话: 车丽芳13752908330

    汪 畅18223218117



    附件: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汇总表.docx



    重庆移通学院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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