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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04 浏览量: 编辑:车丽芳

    为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按照《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规定,切实做好2023届在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发放对象

    2023届学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2023届符合要求的学生可登陆“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流程:市局创建批次---学生申请---学校进行初审---学校提交批次---市局复审

    建议:本人银行卡填写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中国建设银行卡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重庆市户籍学生的家庭成员为低保、残疾、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上传户口本复印件。本人享受,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贫困残疾家庭学生需另外上传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附件1),特困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上传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本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附件2)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上传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市外脱贫户家庭学生需上传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截图。

    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需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残疾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注:申报资料均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到系统的操作方式,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启动时间

    自202234日起,各二级学院启动2023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指导学生按通知要求,通过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登陆“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六、相关时间节点
    1.系统开放时间:202234日起
    2.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234日-20224月29
    3.学校审核公示时间:20225月中旬(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待定)

    4.市级部门审核、拨款时间:根据市就业局安排待定
    5.学校发放时间:根据市就业局到款时间待定

    七、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宣传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八、咨询

    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联系人:老师
          咨询电话:023-42871260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样本).docx

      附件2  低保证明材料(样本).docx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报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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